2021-6-3 小编:xb
腾讯王者荣耀商标被抢注案从2020开始一直到现在终于最终宣判了,持续了这么久的案件终于结束了。有不少的小伙伴还不知道这次事件的详细内容。下面就来给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这次腾讯王者荣耀商标被抢注的案件。
现在,人们一听到“王者荣耀”,第一反应肯定是腾讯旗下那款游戏。不过,贵州问渠成裕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问渠成裕酒业”)却将“王者荣耀”成功注册成了酒类商标,还注册成立了贵州王者荣耀酒业有限公司。
一怒之下,腾讯公司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及贵州问渠成裕酒业告至法院。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等与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二审行政判决书。北京市高院经审理认定,诉争商标的注册违反2014年《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故对腾讯公司的相关主张予以保护。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一判决是终审判决。
该判决书显示,一审法院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此前认定,诉争商标的注册申请损害了游戏作品名称“王者荣耀”的在先权益,判决撤销被诉裁定,并判令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作出裁定。
酒业公司成功注册“王者荣耀”商标,还多次注册类似商标
红星资本局查询发现,2015年11月19日,贵州问渠成裕酒业向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王者荣耀”商标,2016年12月28日被核准,专用期限至2026年12月27日。其核定使用商品(第33类,类似群3301)为烈酒(饮料)、鸡尾酒、酒精饮料(啤酒除外)、葡萄酒、烈酒(饮料)、白酒、米酒、开胃酒等。
天眼查APP显示,贵州问渠成裕酒业成立于2013年4月,注册资本3万人民币,其营业范围包括销售酒类等。该公司目前已经更名为贵州乐乐汇贸易有限公司。
从商标申请进度来看,该公司注册的“王者荣耀”商标于2016年9月27日发布初审公告,2018年5月7日显示“已注册”。根据商标网显示,该商标申请的标号为“第18379954号”。
2018年8月3日,该公司再次以“王者荣耀”(注:与已注册的商标字体不同)申请注册商标。不过,此次申请被驳回,审核结果显示为“商标无效”。
最近几年,该公司还以“王者荣耀归来”“王者荣耀1915”“王者荣光”“王者荣耀1+1”“WANG ZHE RONG YAO”等字或者字母申请注册商标,目前状态大部分显示为“申请中”。
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还注册成立了贵州王者荣耀酒业有限公司。不过,这家公司于2020年6月更名为“贵州醉园酒业有限公司”。
是否侵犯腾讯著作权,腾讯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针锋相对
2018年6月19日,针对贵州问渠成裕酒业有限公司注册的“王者荣耀”商标,腾讯公司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其予以无效宣告,理由是侵犯了腾讯公司对“王者荣耀”商标在先著作权。但该请求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
对上述裁定不服,腾讯公司一纸诉状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告到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贵州问渠成裕酒业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腾讯公司指出,《王者荣耀》游戏自2015年10月推出即成为App Store下载排行榜第一名的软件,关注热度极高。腾讯公司还通过自身的微信、QQ社交平台等多种途径对该游戏进行推广,获得了庞大的用户群。另外,《王者荣耀》在饮料、餐饮等与领域进行了积极开发和合作,如与麦当劳合作推出了套餐、与可口可乐公司合作推出了雪碧饮料等。
腾讯公司认为,贵州问渠成裕酒业将“王者荣耀”成功注册为商标,容易导致相关公众误认为其经过腾讯的认可,或者与腾讯存在特定联系。这一行为损害了腾讯公司对《王者荣耀》游戏的作品名称所享有的在先权利,违反了《商标法》相关规定。
腾讯公司同时认为,贵州问渠成裕酒业具有明显恶意,注册了与“王者荣耀”相关的字眼,具有抢注商标并牟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的意图。
对于腾讯公司的说法,国家知识产权局并不认可。他们认为,两个商标虽构成近似商标,但贵州问渠成裕酒业指定使用的“果酒(含酒精)”等商品,与腾讯公司核定使用的“电子出版物(可下载)”等商品,在销售场所、服务对象等方面区别较大,未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同时,“王者荣耀”为普通印刷体汉字,不能独立表达作品的思想和情感,不属于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受保护作品,贵州问渠成裕酒业的注册未侵犯腾讯公司的著作权,也不构成《商标法》“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情形,亦未构成“以欺骗手段或其他不正当竞争手段取得注册”的行为。
贵州问渠成裕酒业则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
终审判决:酒业公司具有主观恶意,腾讯公司胜诉
该案于2020年3月17日在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进行了线上开庭审理,2020年6月17日一审宣判,腾讯告赢了。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定,诉争商标的注册申请损害了游戏作品名称“王者荣耀”的在先权益,判决撤销被诉裁定,并判令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作出裁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于一审判决不服,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经审理,北京市高院认为,腾讯公司“王者荣耀”可以作为作品名称在先权益予以保护。贵州问渠成裕酒业在销售诉争商标“王者荣耀”核定使用的商品时必定借用了在先作品名称“王者荣耀”所形成的市场声誉或不当损害了其商业利益。
此外,贵州问渠成裕酒业还注申请册了多个带有“王者荣耀”、“王者”或“荣耀”字样的商标,其法定代表人同时担任贵州王者荣耀酒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贵州问渠成裕酒业申请注册诉争商标具有主观恶意。
综合在案证据,北京市高院认定,相关公众易将使用《王者荣耀》游戏名称的商品与该作品的著作权人联系在一起,进而被误导,因此诉争商标的注册违反2014年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故对腾讯公司的相关主张予以保护。
北京市高院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腾讯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这起纠纷终于尘埃落定,不过,红星资本局发现,仍然有多家公司及个人在申请“王者荣耀”的商标。例如,黑龙江省亿融投资有限公司申请的“王者荣耀 WKG WORLD KINGS GLORY”、天津乐播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的“王者荣耀”等,均在“实质审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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